第四届中国燕麦荞麦产大会申办选举投票活动
举办时间:2019年5月28日 15:00 - 17:00
地点: 陕西省安康市莲花小吃城宴会厅2
一、为选举第四届(2021)中国燕麦荞麦产业大会承办单位,根据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杂粮产业工作委员会章程》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
二、根据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杂粮产业工作委员会章程》要求,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杂粮产业工作委员会所有会员均具有投票资格。单位会员可委派一名代表参加投票。个人会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。由杂粮产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通知参会人员。
三、本次大会根据候选单位得票结果计票,得票数排名第一的为申办成功方;如果得票数并列第一,不能确定申办单位时,需要对并列的申办方重新投票,选出申办方。
四、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单位,有权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弃权。对选票上候选单位同意的,在其单位左边的空格内划“√”符号;对选票上候选单位不同意或弃选,在其单位左边的空格内划“×”号。每位候选人只能同意一个候选单位,多划的选票无效。书写要清楚,无法辩认的选票视为无效。
五、选举当场推选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,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,负责监票、唱票、计票。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由筹备组提名并经本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。候选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。
六、会场设一个票箱。投票时,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先投票,然后其他会员按照座位由前至后依次投票。
七、投票结束后,当众开箱清点票数。清点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。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,选举有效;多于投票人数,选举无效,须重新进行选举。
八、唱票人、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,计票记录和投票结果由监票人签字。监票人要向参会人员报告投票结果。
九、本次大会的投票结果经会员大会通过后随即生效;承办单位要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杂粮产业工作委员会签订承办协议。
十、本选举办法,经全体会员(或会员代表)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杂粮产业工作委员会
2019年5月26日
